【政策解讀】《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的若干措施》

發布日期:2024-04-07 16:59 來源:兒童福利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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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的若干措施》已正式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全省民政系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政工作特別是兒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堅持兒童優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則,聚焦困境兒童群體需求,不斷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體系、提升關愛保護能力,全省困境兒童權益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然而,一些困境兒童由于受成長環境等多重因素影響,仍然面臨心理健康問題,特別是留守兒童、流動兒童等群體,由于缺乏陪伴或難以適應流入地生活等原因,更容易出現心理健康問題,迫切需要加強關心關愛。2023年11月,民政部等5部門印發《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切實把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關愛服務措施,提升關愛服務水平,更好促進困境兒童健康成長。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意見》精神,進一步做好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此文件。

二、起草依據

(一)《未成年人保護法》。

(二)《家庭教育促進法》。

(三)《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23〕61號)。

(四)《關于印發〈山東省留守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民〔2024〕5號)。

三、主要內容

《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的若干措施》內容可概括為“4項機制、11條具體措施”。

(一)完善源頭預防機制。一是加強心理健康知識宣傳,;二是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程;三是重視心理健康問題研究。

(二)完善監測預警機制。一是加強心理健康監測;二是健全發現預警體系。

(三)完善干預處置機制。一是加強心理咨詢輔導;二是優化分類幫扶干預;三是做好心理危機處置。

(四)完善服務保障機制。一是加強陣地建設;二是提升服務能力;三是強化部門協同。

四、創新亮點

(一)內容更全面。聚焦留守、流動和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充分考慮家庭、學校、社會等各方面影響困境兒童心理健康的因素,完善預防、監測、干預、保障四項機制,形成了全過程、全方位加強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的具體措施。

(二)措施更精準。根據困境兒童需要和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各項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利于落實落地。比如在加強心理健康監測中,要求民政部門會同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研究確定適用于困境兒童的心理測評通用量表,指導縣(市、區)每年開展一次困境兒童心理健康測評。

(三)職責更明確。措施中明確了民政、教育、衛生健康、團委、婦聯等部門各自職責,同時要求強化部門協同,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服務主體多元、服務方式多樣、轉介銜接順暢的困境兒童心理健康關愛服務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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