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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4年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4-12-31 15:11 來源:慈善事業促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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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財稅函〔2024〕4號

各市財政局、稅務局、民政局:

為做好2024年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以下簡稱27號《公告》)有關規定,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省級民政部門和省級以下民政、行政審批部門(不含青島市)依法登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統稱

社會組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本次可申報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范圍包括: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將于2024年末到期的社會組織、2024年新設立或新認定并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慈善組織、登記設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

二、申報條件

申報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應同時符合27號《公告》第四條規定的條件。其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新設立或新認定的慈善組織,在其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當年,只需符合27號《公告》第四條第一項、第六項、第七項條件即可。

三、申報批次

2024年新設立或新認定并取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慈善組織、登記設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申報2024—202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將于2024年末到期的社會組織,申報2025—2027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四、確認程序

(一)分級申報。社會組織填寫《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情況表》(以下簡稱《情況表》,見附件1),報登記的民政部門。其中在省民政廳登記的,報省民政廳;在市、縣(市、區)民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登記的,報同級民政部門。

(二)逐級審核。市民政局負責匯總全市《情況表》。市民政局根據報送資料,結合社會組織公益活動和日常監督管理、評估等情況,對社會組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進行核實,提出初步意見。根據市民政部門初步意見,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分別對社會組織申報情況進行核實。核實后,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和市民政局對照國家有關規定,聯合提出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建議名單,填寫《2024—2026年度XX市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建議名單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1》,見附件2)和《2025—2027年度XX市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建議名單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2》,見附件3),加蓋三部門公章,由市民政局統一報送省民政廳。

(三)聯合確定。省民政廳結合專項信息報告對省管社會組織報送的《情況表》進行核實,并匯總各市報送的《匯總表1》《匯總表2》,提出全省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建議名單。根據省民政廳和各市初步意見,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民政廳聯合確定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名單,并向社會發布公告。

五、申報時限

1.省管社會組織于2025年2月7日前,將《情況表》電子版和掃描件報送省民政廳(公務郵箱sdmzcsc@shandong.cn)。

2.各市民政局于2025年2月7日前,將《匯總表1》《匯總表2》電子版和掃描件以及社會組織填報的《情況表》掃描件報省民政廳(公務郵箱sdmzcsc@shandong.cn)。

3.逾期未報送的,視為放棄申報資格。

4.在年報年檢工作中,未報送專項信息報告的社會組織,應一并報送前兩個年度經審計的專項信息報告,報告應當按照27號《公告》要求,具體包括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總體情況、開展募捐和接受捐贈情況、公益慈善事業支出及管理費用情況等內容。

六、工作要求

各級財政、稅務和民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貫徹落實新慈善法、助力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措施,扎實推進、積極落實。要積極主動加強政策宣傳解讀,進一步擴大政策知曉面,將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落到實處。要持續加強公益性社會組織后續管理,通過年報年檢、“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重點檢查、社會監督等方式多渠道了解掌握情況,在日常監督管理或稅務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條件的,及時報省級主管部門,由省財政、稅務、民政部門核實后依法取消其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并向社會公告。

附件:   1.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情況表.doc

             2.2024-2026年度XX市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建議名單匯總表.doc

             3.2025-2027年度XX市公益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建議名單匯總表.doc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山東省民政廳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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