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23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21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廳政務公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大依法行政公開力度
(一)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公開。
1.推進重大決策預公開。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省民政廳制定重要改革方案、出臺重大政策措施、實施重點民生工程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通過調查研究、聽證座談、媒體溝通、咨詢協商等方式聽取公眾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公布意見征集和結果反饋情況,其中意見征集應明確決策依據、決策草案和征集渠道,結果反饋應說明意見采納情況和未予采納的理由。(牽頭處室:辦公室,責任處室:各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2.推進重大民生事項會議公開。對研究審議涉及群眾利益重要決策的重大會議,各處室局在提報會議方案時,應提出是否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是否公開以及公開方式的建議。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要積極通過網絡、新媒體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年內邀請相關人員列席廳長辦公會議不少于2次。(牽頭處室:辦公室,責任處室:各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3.推進政策文件公開。建立信息公開源頭認定機制,把信息公開要求融入辦文程序,各處室局、單位在擬制文件時確定信息公開屬性,對非主動公開的要一并說明理由。完善省民政廳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制度,規范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工作,及時發布清理結果,2018年底前集中開展1次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清理公布工作。(牽頭處室:政策法規處、辦公室,責任處室:各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推進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
4.推進上級重大部署執行公開。做好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的執行、落實情況公開工作,除依法依規應當保密的外,應及時公開實施步驟、具體措施、責任分工、工作進展、監督方式等信息。重點聚焦鄉村振興,修訂完善《山東省村務公開條例》,進一步規范村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和程序,實現村務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聚焦新舊動能轉換,主動公開我廳工作政策措施,以知識庫形式在廳門戶網站公開相關解讀材料;聚焦“放管服”改革,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不斷提升公平性和有效性,同時持續深化民政系統“一次辦好”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聚焦脫貧攻堅,主動公開民政領域兜底保障情況,特別是國家面向困難群眾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實情況和主要成效。(牽頭處室:辦公室、人事處、省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救助處、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區劃地名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5.推進機關職權公開。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變化和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調整民政廳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主動公開省民政廳主要職責、機構設置、部門概況等信息,并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更新。認真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雙公示”工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事項外,對行政許可決定書文號、項目、內容、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許可部門等信息,行政處罰的決定書文號、執法依據、處罰結果、救濟渠道等信息,在作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布。(牽頭處室:辦公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責任處室:相關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6.推進部門重點資金公開。及時公開重點民生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做好“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決算公開應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批次人數和“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省委省政府相關規定,做好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采購合同等的公開。深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公開,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規模、資助項目等信息的公開力度。(牽頭處室:規劃財務處,責任處室:相關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7.推進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積極推進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提案答復全文公開。部分涉及面較寬、情況較為復雜的,可采取摘要公開的方式,公開辦理答復的主要內容。(牽頭處室:辦公室,責任處室:相關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8.推進督促檢查情況公開。主動公開督查、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開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及其問責情況。(牽頭處室:規劃財務處、督查辦,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加強民政領域重點工作信息公開
9.推進社會救助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布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保障標準、辦理流程,增強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重點開展城鄉低保省、市、縣、鄉、村五級公示,對享受低保的戶主姓名、保障人數、居住社區(村)、救助金額、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時間等實行長期公示。(牽頭處室:社會救助處,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0.推進養老服務和慈善信息公開。及時公開老年人“三項補貼”政策省級補助標準,養老機構開辦補助和床位運營補貼,護理型床位的補貼范圍、標準以及省級補貼比例。認真貫徹落實《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辦法》(民政部令第61號),進一步規范慈善組織信息公開行為,及時主動公開慈善信托備案事項、檢查評估結果,社會公益事業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信息,扎實推動我省慈善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牽頭處室: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社會組織管理局、省慈善總會辦公室,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1.推進民政公共服務信息公開。加大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流浪乞討、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政策法規和服務指南的信息公開力度。適時公布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文化建設、行政區域界線勘定(變更)等事項情況。公開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特別是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情況。(牽頭處室: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區劃地名處、社會事務處,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2.推進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完善山東省社會組織網和“山東社會組織”微信公眾號建設,依法及時公開社會組織成立、變更、注銷、年檢、處罰等信息,重點公開社會組織名錄、審批及管理信息。督促指導相關社會組織公開扶貧捐贈等各類慈善信息,提高社會組織透明度和公信力。(牽頭處室: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3.推進防災減災救災信息公開。及時通過廳門戶網站和相關媒體,公布我省自然災害救助政策,發布全省災情、災害救助工作進展情況,省級災害救助資金物資調撥使用情況及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展等信息。督促指導各地民政部門通過政府網站、媒體等平臺,做好自然災害救助政策、對象、標準、款物使用情況、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公開。(牽頭處室:救災處,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推進政策解讀和輿情回應
14.扎實做好政策解讀。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主動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信息發布、工作安排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各處室局起草的規范性文件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主動在廳門戶網站“政策解讀”欄目公布解讀材料。解讀政策時,重點解讀文件出臺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范圍等,確保政策內涵透明,避免誤解誤讀;積極運用圖表圖解、數字比較、音頻視頻等可視化方式進行解讀,增強政策解讀效果。充分利用新聞發布會做好重要政策的發布和解讀工作。每年年底前對民政領域正在實施的惠民政策進行一次梳理,集中向社會公布。(牽頭處室:政策法規處、辦公室,責任處室:各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15.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用好有關輿情監測渠道,重點了解民政工作政務輿情信息。按照《山東省民政廳突發輿情應對預案》,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綜合協調、上下聯動的原則做好輿情應對工作,強化分析研判、處置回應、督辦協調全流程管理,區別不同情況做好分類處置。加強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協調聯絡,提高政務輿情回應的主動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牽頭處室:辦公室,責任處室:各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16.加強公眾參與和政民互動工作。搭建互動交流平臺、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眾有效參與民政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執行監督。深入推進“互聯網+信訪”,擴大網上信訪覆蓋面,不斷優化門戶網站信訪系統功能,加快形成“信訪網上投、事項網上辦、結果網上評、形勢網上判”的工作模式。進一步提高政務咨詢辦理實效,咨詢事項原則上3個工作日內完成答復。(牽頭處室:辦公室、信訪穩定辦,責任處室:各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四、提升政務服務工作實效
(一)加強政務公開制度化建設。
17.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相關制度。修訂完善省民政廳政務公開有關制度規范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發布在廳門戶網站和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上的民政信息,嚴格進行保密審查并建立審查記錄,嚴禁發生失泄密事件。依法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進一步健全處理流程、規范答復內容,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制度,積極部署開展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牽頭處室:辦公室,責任處室:各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18.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加強省民政廳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的建設與管理,推動信息多平臺同步發布,提升公開效率、放大整體效應。發揮山東省社會組織網、慈善網等特色宣傳渠道和作用,整合資源規模優勢,推進信息公開多管齊下、共同推進。及時公開網上辦事大廳服務事項清單,推動更多事項在網上辦理。按照“一窗受理”改革要求,組織工作人員和省級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省級大廳,提升實體政務大廳服務能力。(牽頭處室:辦公室、人事處、省社會組織管理局、信息中心,責任處室:相關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8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19.優化審批辦事服務。不斷加強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流程設計,全面實現流程再造再提升、再優化,指導各級民政部門努力實現同類事項辦理標準統一,最大程度方便群眾辦事。(牽頭處室: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責任處室:相關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提高政務公開規范化水平。
20.加強政務公開組織領導。充實調整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廳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廳領導牽頭主管,其他廳領導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處室局具體辦理。廳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至少聽取1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牽頭處室:辦公室,責任處室:相關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21.配合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認真履行業務指導責任,為試點單位開展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救災等政務公開標準化試點工作提供支持。配合做好試點驗收核驗工作,在綜合評定民政領域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基礎上,研究確定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救災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牽頭處室:救災處、社會救助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完成時限:2018年9月底前)
22.建立政務公開工作考核體系。將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輿情引導等方面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廳機關考核評價體系,堅持正面激勵和負面扣分相結合,考核分值不低于4%。(牽頭處室:辦公室、人事處,責任處室:各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23.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培訓和交流研討。針對新形勢下政務公開工作,加強信息系統應用、新媒體管理等的培訓,進一步深化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不斷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牽頭處室:辦公室、人事處,責任處室:相關處室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2018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各牽頭處室局、單位要發揮主抓作用,根據職責分工進一步細化工作舉措,完善工作機制;其他責任單位要增強大局意識,積極主動配合牽頭單位開展工作,切實增強公開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