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細化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全面推進民政部政務公開工作,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著力推進“五公開”
(一)推進決策公開。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民政部制定重要改革方案、出臺重大政策措施、實施重點工程項目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除依法應當保密外,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以適當方式公布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積極探索通過民意調查、征求意見、媒體吹風、會議開放等方式,提高民政部決策透明度。部黨組會議、部務會、部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研究審議的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決策,相關司局單位在報送議題時,應提出是否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會議、是否公開以及公開方式的意見,在有關文件說明中要專門說明面向專家、民政系統和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及有關吸納情況。民政部作出的重大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要通過公布文件、發布新聞、接受采訪、發表文章等方式,及時公開決策內容。建立民政部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性文件清理制度,規范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工作,及時發布清理結果,做好民政部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性文件失效標注。2017年底前集中開展1次對部門戶網站發布的民政部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性文件的失效標注工作。
(二)推進執行公開。做好民政部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的公開工作,根據工作進展適時公布取得成效、后續舉措。按照有關規定公開督查、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公開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責情況。做好有關民生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公開,及時公開民政部經批準的預算、決算及相關文字說明,包括收入支出預算表、收入支出決算表等,部門預決算支出按規定公開到相應的功能分類科目或經濟分類科目。做好“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公開決算要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和“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做好政府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采購合同等公開。通過民政部門戶網站等載體及時發布、轉載民政部直屬單位、地方民政部門相關重要工作落實情況。
(三)推進管理公開。推進機關職權公開,主動公開民政部主要職責、機構設置、部門概況等信息。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做好民政部權責清單編制、發布的后續工作。依法落實行政執法公開要求,公開行政執法的職責權限、執法依據、執法程序、處罰結果、救濟途徑等,依法做好重大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行政處罰決定生效后要在7個工作日內公布。加強行政許可事項公開,主動公示行政許可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申請書示范文本。做好行政許可決定公示,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事項外,對行政許可決定書文號、項目名稱、許可內容、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許可部門等信息,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布。有關工作指南、辦事流程相關內容發生變動的,要進行同步更新。
(四)推進服務公開。推進標準公開,民政部編制或者參與編制的民政領域行業標準,要及時通過部門戶網站全文公開,按照相關規定不能全文公開的,要部分公開標準封面、目錄、前言等內容。加強重點業務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核定后的全國階段性災情,全國社會救助基本數據,國務院批準的行政區劃變更、地名命名更名、省級行政區域界線勘定(變更)事項,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信息,定期發布民政部統計信息。推動民政領域民生保障、公共服務政府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推進部屬有關事業單位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制定辦事公開辦法。
(五)推進結果公開。推進有關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公開,加大對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積極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注重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鑒定、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
二、規范政策解讀
(六)明確解讀責任。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單獨起草的政策,文件起草單位負責解讀;聯合起草的政策,牽頭起草單位負責解讀,其他單位積極配合。解讀單位負責同志要主動發聲,傳遞權威信息。要充分發揮各部門政策參與制定者和掌握相關政策、熟悉有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的作用,圍繞國內外輿論關切,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闡釋政策。
(七)規范解讀流程。實行政策和解讀稿同步起草、同步報批、同步發布。以國務院或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正式上報代擬稿時應將經民政部主要負責人審定的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一并報送;民政部出臺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其它重要政策性文件,公布時應同步公開解讀材料。政策文件公布前要及時做好政策吹風解讀和預期引導;公布時要將相關解讀材料與文件同步在網站或媒體發布;執行過程中要密切跟蹤輿情,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及時解疑釋惑。
(八)豐富內容形式。解讀政策時,著重解讀政策文件出臺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范圍等,使政策內涵透明,避免誤解誤讀。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重要政策,要善于運用媒體,實事求是、有的放矢開展政策解讀。要圍繞國家發布的相關民政法律、法規以及民政部規章、規范性文件等重大政策,通過舉行新聞發布會、吹風會、撰寫解讀文章、組織記者采訪、發布新聞稿、開展在線訪談等形式進行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積極運用數字、圖表、音頻、視頻等方式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
三、積極回應關切
(九)加強輿情監測。充分用好有關輿情監測渠道,重點了解有關民政工作的政務輿情信息,包括關系公眾切身利益且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媒體報道,引發媒體和公眾關切、可能影響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輿情信息,涉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輿情信息,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民生輿情信息等,及時編發有關情況信息報部領導作決策參考。
(十)做好分類處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綜合協調、上下聯動的原則做好輿情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輿情監測、報送、分析研判、調查核實、回應反饋、評估等機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涉及國務院關于民政工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務輿情,民政部是回應主體,各司局按業務職能負責回應工作,辦公廳做好統籌協調;涉及地方民政工作的政務輿情,屬地涉事民政部門是回應主體,各司局按業務職能做好指導工作。對建設性意見建議、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要及時研究處理;對錯誤看法,要及時發布信息進行引導和糾正;對虛假和不實信息,在及時回應的同時,將涉嫌違法的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十一)提升回應效果。做好重大專項回應引導工作,重點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會議、民政數據發布、重大改革舉措、重大督查活動、重大突發事件等,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涉及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的民政部輿情,要按規定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加強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借助媒體、網站等渠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通過購買服務、完善大數據技術支撐等方式,提高輿情分析處置的信息化水平。加強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工作。
四、擴大公眾參與
(十二)明確公眾參與事項。圍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民政部重點工作,細化公眾參與事項的范圍,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民政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重點圍繞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要民政事務、法律議案和行政法規草案等,根據需要通過多種方式擴大公眾參與。
(十三)規范公眾參與方式。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聽證程序,提高行政執法的透明度和認可度。發揮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積極運用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做好對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評估和監督工作。對于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原則上要全文公開。
(十四)完善公眾參與渠道。及時辦理回復來信來訪、熱線電話、留言咨詢事項,提高政策制定、管理服務的響應速度。在社會組織辦事服務大廳設置意見建議箱,做好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反饋。依托新聞發布會、在線訪談等形式,擴大公眾參與面。充分利用互聯網優勢,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積極拓展公眾參與渠道。
五、健全管理機制
(十五)強化公文公開管理。各司局在擬制公文時,要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批,擬不主動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由本司局負責同志審查。起草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政策性文件代擬稿時,要在上報的發文請示中對公開屬性提出明確建議并說明理由,辦公廳在核稿時要嚴格審核把關。
(十六)強化會議公開管理。完善公眾代表、專家、媒體、利益相關方等列席民政部有關會議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各司局在報批會議計劃、會議方案時,要明確會議是否公開以及公開方式的意見。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要積極采取網絡和新媒體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開。
(十七)推進公開工作目錄清單管理。2017年底前制定民政部主動公開基本目錄,明確主動公開內容、主體、時限、方式。研究探索建立民政部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將審查程序與公文運轉、會議開放、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輿情應對、公眾參與、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等程序有機結合。各司局在具體承辦政務公開事項時要同步進行保密審查,對是否屬于國家秘密不明確的,要報部保密辦按相關規定確定。要嚴格按照保密事項范圍或已定密事項開展定密工作,不得隨意擴大定密范圍。
(十八)加強公開平臺建設。發揮民政部門戶網站政務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完善信息發布、解讀回應、互動交流、辦事服務功能。切實強化相關法規政策、解讀、新聞、清單目錄、辦事指南、咨詢問答、投訴舉報等頁面的有機關聯。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積極做好政務服務事項在線服務。充分運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臺,拓寬公開渠道。國務院網站發布重要全局性政策信息和民政業務政策,民政部門戶網站要及時轉載;部門戶網站發布重要信息,部屬新媒體及相關網站要及時轉載。探索通過合辦專欄專版等方式形成傳播合力,提升傳播效果。建立部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日常監測和督查機制,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整改。加強與媒體的溝通聯系,暢通媒體采訪渠道。通過民政部文告及時準確刊登民政部發布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十九)強化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管理。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答復工作,完善接收、審查、處理、答復程序,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復,增強答復內容的針對性,為申請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供便利。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系統,推進依申請公開工作網上流轉辦理。按照“誰辦理誰歸檔”的原則及時整理依申請公開檔案,由承辦單位于辦理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送檔案館歸檔。
六、強化組織保障
(二十)加強組織管理。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要定期聽取政務公開工作匯報,審議年度報告和工作要點,研究推動重點工作。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司局、單位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應公開未公開等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各司局、單位要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明確一位分管負責人具體抓,穩步有序拓展“五公開”范圍;每年對本單位不予公開的信息以及依申請公開較為集中的信息進行全面自查,發現應公開未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經費保障,鼓勵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
(二十一)加強教育培訓。將政務公開列入民政部領導干部任職培訓、新錄用人員初任培訓和對民政系統新任局長培訓內容,定期組織開展民政部機關公務員和相關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增強領導干部的公開意識,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能力。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要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增強專業素養。
(二十二)強化考核督查。將政務公開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重點考核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媒體參與等方面情況,所占考核分值權重不低于總分數的4%。探索通過第三方評估、民意調查等方式,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社會評估,將評估結果作為績效考評和改進工作的重要參考。定期開展政務公開表彰。對重要信息不發布、重大政策不解讀、熱點回應不及時、督促整改不到位的,按有關規定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