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地名普查辦發〔2016〕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開展以來,很多地方以政府購買方式引入社會專業力量為地名普查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有力助推了地名普查進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一些地方在普查外包服務工作中存在責任不明確、監管不到位、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地名普查外包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普查外包服務管理工作。地名普查工作系統性、復雜性、技術性強。開展地名普查外包服務是彌補地名工作主管部門普查人員不足和專業技術欠缺的有益補充,對加快地名普查進度、提高地名普查質量具有重要意義。開展普查外包服務的地區,地名普查辦公室要提高對加強和規范普查外包服務管理必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對服務單位、服務過程、服務成果的管理,指導服務單位深化對地名普查政策和技術要求的理解,引導服務單位創新地名普查方式方法,提高地名普查效率和質量。
二、加強外包服務管理監督。各級地名普查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地名普查的主體,要履行主體職責,發揮主體作用,不能一包了之。要明確外包范圍,重點委托開展外業調查、地名標繪等技術性工作,對主管部門該履行的責任不能外包。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服務單位的日常監管,強化過程管理,監管到普查的每一個環節和部位。要加強與服務單位的溝通協調,及時掌握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及時匯總分析服務單位工作進展情況,搞好工作銜接,統一工作標準,提高整體效能。
三、提高外包服務工作質量。要深化對服務單位的業務指導,明確地名普查外業調查、內業處理、數據匯交、成果上報等環節的具體指標和要求,督促服務單位嚴格按照地名普查質量管理規定、質量評價體系和相關技術規范開展工作。要落實外包服務質量管理責任制,明確工作程序、目標職責,責任到崗到人,建立健全質量會商與問題追溯處理機制。要加強對外包服務的績效評估,充分發揮專家咨詢委員會和第三方評估作用,開展質量考核測評,按合同約定和普查標準嚴格把關,對履行合同不力、質量不達標的要依法追責,確保外包服務質量。
四、按時完成外包服務任務。要加強工作時序管理,按照普查實施方案明確的時間節點有序推進外包服務工作,督促服務單位按照普查時限要求開展工作,定期向地名普查辦公室報告項目實施進度。要抓好合同貫徹執行,適時檢查和通報服務單位合同執行情況,督促服務單位按時完成相關普查任務。
五、確保地名普查信息安全。要按照地名普查保密相關規定,加強服務單位涉密信息管理。服務單位應具備相應保密資質。涉密設備的配置、使用、管理、維護,涉密數據的存儲、傳輸、處理等要符合有關保密規定。要加強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杜絕失密、泄密等情況發生,確保按時、保質、安全完成各項地名普查工作。
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2月22日